發表日期:2023/7/5 9:11:32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瀏覽次數:191 標簽: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29日
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重大戰略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有效控制我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海要在實現碳達峰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能源結構轉型、降碳減排作出更大貢獻”的重大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確定的“六個現代化新青海”的建設目標,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城鄉建設的主基調,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納入城鄉建設整體布局,持續推進我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確保如期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謀劃、穩步推進。加強前瞻性思考,堅持全省一盤棋,系統謀劃近期、中期、遠期節能減碳目標,強化多目標協同。
堅持創新引領、因地制宜。針對高海拔少數民族聚集地區特點,注重思維創新、方法創新、技術創新、機制創新,科學確定節能減碳措施。
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推進“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突出高原自然特色、地域文化特征,構建地域特點鮮明、歷史文化傳承、高原山水城相融的美麗城鎮體系。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以城促鄉。
堅持以人為本、全民參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將推動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任務與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緊密結合,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主要目標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青海生態綠色資源優勢,力爭在城鄉建設碳達峰方面走在前、做表率。2030年前,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成為新常態,城鄉建筑用能結構持續優化,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建筑節能水平進一步提升,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高品質綠色建筑發展格局基本形成;一批功能現代、風貌鄉土、成本經濟、結構安全、健康宜居的新型綠色農房建設基本完成;清潔能源在城鄉建設基礎設施建設中得到優化利用;城鄉建設領域從低能效向高能效轉變基本實現。
2060年前,青海省城鄉建設方式全面實現綠色低碳發展模式的轉型,城鄉建設領域實現精細化管理,西寧建成高原美麗綠色城市,海東建成具有河湟特色的高原生態旅游城市,蘭西城市群綠色發展節點崛起,泛共和盆地城鎮區城鎮體系基本建立,與河湟谷地城市群實現綠色協同發展。美好人居環境全面建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一)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重點建設現代高原美麗幸福“大西寧”和城鄉統籌“新海東”,推進城市群組團式發展,形成多中心、多層次、多節點的網絡型城市群結構。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組團間的生態廊道貫通連續。探索自然生態敏感地區城鎮綠色發展新路徑,完善三江源國家公園、祁連山國家公園、青海湖國家公園等保護地周邊城鎮功能,打造小而美、小而特、小而精、小而新的人文旅游城鎮,提升接納農牧人口轉移和產業聚集的能力。探索綠色城鎮規劃建設新模式,科學制定城鎮建設規劃,開展城鎮生態修復、功能修補。完善城鎮生態系統,實施城鎮藍綠空間提升行動,推動生態要素與城鎮空間內外融合,營造舒適宜人的休閑交往空間。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促進新城新區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職住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圍。嚴格管理既有建筑拆除,推動城市綠色更新,從“拆改留”轉變為“留改拆”,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拆建比不大于2。盤活存量房屋,降低各類房屋空置率。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水平,創建1-2個國家園林城市。在中心城區、老城區開展綠道建設,加大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完善城市公園體系。增加綠地總量,改善公共綠地布局,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
(二)積極發展綠色低碳社區
社區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貫穿綠色發展理念,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功能的社區。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到2030年西寧市和海東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構建十五分鐘生活圈,通過步行和騎行網絡串聯若干個居住社區。鼓勵物業服務提供業主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基本生活需求。城鎮社區物業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探索推進零碳社區建設。有力推進綠色社區共同締造,增強居民綠色發展意識。
(三)提升建筑綠色低碳水平
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繼續推進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到2030年,西寧市、海東市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83%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其他州縣執行國家標準。推動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鼓勵建設零碳建筑。加強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對具有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達到現行標準規定。著力提升公共建筑能效,聚焦重點市州和縣城,推廣合同能源管理與合同節水管理,建立完善運行管理制度。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
(四)積極推動綠色低碳住宅發展
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采用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合理布局生活空間。推廣被動式設計理念,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有效降低住宅能耗。推動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使用,到2025年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率達到30%以上。積極探索裝配化裝修試點,推行整體衛浴和廚房等模塊化部品應用技術,實現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環使用。加強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制定青海省綠色住宅設計、住宅全裝修等相關標準,為綠色住宅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五)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推進太陽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在基礎設施方面的優化利用。加快供熱、供氣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健全城市供熱、供氣管網系統。加大節能宣傳力度,提高熱用戶節能意識,鼓勵引導全民主動節約熱能。開展垃圾分類處理和減量化資源化應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到2030年西寧市和海東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實施城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升級和收集管網新建、改造,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水平和能力,提高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采取“滲、滯、蓄、凈、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滯與利用。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格爾木市全面完成國家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結合水系整治與生態修復,開展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型示范道路、公園、單位和小區創建工作。推動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打造“慢行+公交”融合的綠色交通運輸網絡和“窄路密網”的城鎮路網結構。
(六)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加強可再生能源應用,因地制宜適時推動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在海西、海南、青南等地區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地區,按照當地電力消納能力,綜合考慮適度推廣太陽能光伏建筑應用。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利用。擴大居民生活用電規模,提高城鄉居民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圍繞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試點示范,支撐高比例清潔電力的安全可靠運行。推動大數據、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主動參與電力需求側響應。充分利用既有熱電聯產機組的供暖能力,在西寧等人口集中區延伸集中供暖范圍。積極探索、開展氫能替代技術在住房采暖、城市運行、建筑應用方面的路徑研究,開展氫能源在城鄉建設領域試點。
(七)不斷推進綠色低碳建造與生產
推動零碳產業示范園區建設,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和鋼結構住宅。在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審查中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裝配式建筑。推動政府和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新建項目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民間投資的公共建筑項目、工業用地上的新建廠房和倉庫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積極引導農牧區住房采用裝配式鋼結構建筑。積極推廣疊合板、預制樓梯、預制陽臺、非承重墻板等PC構件應用,支持裝配式PC構件生產企業發展,提高裝配式建筑裝配率。在政府投資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推行綠色建造,積極推進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推動建筑廢棄物的高效處理與再利用,探索建立研發、設計、建材和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資源回收再利用等一體化協同的綠色建造產業鏈。圍繞高性能圍護結構、綠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提高綠色建筑品質。優先選用獲得綠色建材認證標識的建材產品,選取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作為試點,建立綠色建材采信和推廣應用機制,積極組織申報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逐步提高綠色建材在城鎮新建建筑中的應用比例,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一)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
嚴格執行城鎮風貌導則,打造民族特色鮮明的縣城風貌,凸顯縣城可識別性,注重縣城人文特征與自然環境相融合,采用大分散和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布局方式,構建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措施,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建筑高度與消防救援能力匹配程度,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優化縣城路網布局,縣城內采用“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規劃思路,嚴格控制道路、廣場等用地規模,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推廣連續通暢的步行道路網絡。
(二)營造因地制宜的農牧區格局
充分挖掘人文歷史、風土民俗、資源條件、特色產業等優勢資源,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組織編制農牧區風貌指導圖集,打造農牧區風貌特色,在尊重農牧民安居需求和農牧住房建設實際的基礎上,分年度制定農牧民居住條件改善任務計劃。統籌推進接氣排污、農牧區環境整治,在集中連片、整村推進農牧民居住環境改善的同時,注重農牧區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麗宜居綠色農牧區建設。開展綠色低碳農牧區建設,營造自然景觀和農牧區環境。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態脈絡,順應地形地貌,使用符合生態環境承載力要求的區域建設牧區。
(三)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
不斷提高農房綠色低碳設計水平、建造水平和能效水平,推廣農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技術,鼓勵建設星級農房和零碳農房,科學引導農房執行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選用裝配式鋼結構、混凝土等建造方式,倡導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做到經濟易行、施工簡便。大力推進農村清潔取暖,繼承和發揚傳統民居節能技藝,推廣適用新型保溫節能技術,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因地制宜開展農牧區被動式太陽能暖房工程,建設分布式太陽能供熱供暖系統。
(四)推進農牧區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
有序推動農牧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污水處理工程,推行微動力、低能耗、低成本的運行方式。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處理,完善垃圾分運和處理設施建設,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的農牧區生活環境治理與資源綜合利用體系。全力推進廁所革命。
(五)推廣農牧區可再生能源應用
立足于青海省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結合農牧區生產生活需求推進太陽能、水電、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推進“屋頂光伏”“農光互補”“牧光互補”,實現農村土地糧食和生物質能源“雙生產雙輸出”、閑置屋頂資源化,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設備向電氣化轉變,推廣使用高效照明燈具和高效灶具。
(一)超低、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推廣工程
加大超低能耗建筑推廣力度,不斷擴大超低能耗建筑建設,在西寧、海西、海東等地區開展近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積極打造5-10個“清潔、低碳、智慧、人文”的近零碳建筑/社區(園區)。
(二)清潔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工程
鼓勵專業建設和運營公司投資和運行太陽能光伏建筑系統,支持利用廠房、商業建筑屋頂等,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過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提高建筑物物理性能,推廣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清潔能源建筑應用深度融合。
(三)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數據監測工程
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監測能力。搭建城鄉建設領域能耗能效數據監測平臺,推動能耗監測、能效測評、能耗統計等相關統計監測數據信息的深度融合,解決數據孤島現象。構建統一的建筑碳排放數據平臺,建立碳排放數據庫,并實現不同渠道數據接入共享,以及數據的對比、分析、檢驗等功能。
(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建設,研究公共建筑能耗分類限額指標,劃分適用于辦公、酒店、商場、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公共建筑能耗合理區間,積極引導基于限額的公共建筑用能和碳排放管理。推行第三方節能量核定機構負責示范項目的能源審計和節能量核定工作,提高項目實施質量,確保達到節能率要求。
(五)農房能效提升工程
根據各地實際建設需求變化,繼續實施農牧區居住條件改善工程,積極開展農村地區建筑屋頂、外墻和門窗的節能改造,實施一批農牧民住房綠色化改造工程,改造后農房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對適宜偏遠地區農村的、經濟實用的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技術進行示范建設。推進液化石油氣微管網建設試點,提升農村清潔能源利用水平。
(六)市政基礎設施重點工程
嚴格按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推進城鎮燃氣、給水、排水、供熱管網的更新改造。推進供熱場站、管網智能化改造,到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實施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檢查和更新改造、管網分區計量、供水管網智能化等工程,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提高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工程,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認識碳達峰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把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作為重大戰略任務,切實加強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各地各部門要建立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本地城鄉建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本地城鄉建設碳達峰工作任務,科學制定工作計劃,明確任務目標,落實目標責任。
(二)完善標準體系
健全州市、縣城、社區(行政村)、住宅開發項目綠色低碳指標體系和高原美麗城鎮宜居環境建設、綠色建筑、綠色城區、綠色建造等低碳標準體系。推動建立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
(三)轉變發展模式
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的機制。建立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城市體檢每年一次,城市評估每五年一次。建立鄉村建設評價體系,推動綠色低碳鄉村建設。借助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技術手段,加快推進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依托和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先進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組織開展節能降碳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攻關。構建碳達峰碳中和專家資源庫,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平臺建設。鼓勵支持國內行業領軍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在青海省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發展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
(四)強化資金支持
強化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優先支持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農房等項目。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服務。積極組織申報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試點,爭取國家補助資金,鼓勵各地重點支持清潔取暖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近零能耗、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設任務。完善落實國家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動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改革,推動落實清潔取暖優惠電價政策。鼓勵各市州完善激勵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星級綠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相關支持政策,引導激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五)加大培訓宣傳
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干部培訓重要內容,普及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鼓勵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全民降碳行動,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營造全民降碳和自愿減排的氛圍。利用“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開展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政策標準宣傳培訓,大力宣傳示范項目、先進技術和創新企業。
附件:青海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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