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日期:2021/4/8 9:31:14來源: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瀏覽次數:66 標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評定分離”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2021年4月10日起,我省在門源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中將開展“評定分離”試點工作。“評定分離”是指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技術、質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術咨詢建議,向招標人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由招標人按照科學、民主決策原則,根據報價情況和技術咨詢建議,擇優確定中標人。
通過推行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將實現招標人責權統一,夯實招標人的首要責任,使招標人能夠切實履行項目建設的管理職責,保證招投標公正、公平進行,實現評優與擇優結合。同時,真正發揮專家咨詢和決策參謀作用,給招標人提供全面、公正的專業意見。“評定分離”將有效避免串通投標、虛假騙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實現招標投標過程的規范透明,結果的合法公正。
推進“評定分離”改革工作,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下一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及時做好政策解讀,持續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暢通投訴渠道,總結經驗做法,促進成果轉化,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有序推行“評定分離”工作。